- 发布人:A_dmin789
- 时间:2021-09-23
- 点击:1622
- 来源:
庆祝建党100周年 让依法采购入人心
卫健系统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线上学习专题系列活动(五)
——关于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的学习及应用
单一来源采购作为政府采购活动中重要的采购方式之一,是指采购人向唯一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方式。为加强单一来源的合理使用,现整理部分关于单一来源方式的问答学习。
一、供应商针对单一来源异议被驳回,可以再次异议吗?
答:不可以。实务当中,当补充论证意见认为异议不成立时,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论证意见不认可,经常再次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此时,作为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必再次组织专家论证,因为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已经将专家论证意见、异议意见、补充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情况去最终决定是否批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反复提出异议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只有一次异议机会,而且必须在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期内提出。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四十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被“质疑”应该怎么办?
答:单一来源没有质疑、投诉,供应商只能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5 个工作日内,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十九条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第四十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三、多次招标都是同一供应商满足参数要求,可变为单一来源吗?
答: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时,可以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具体标准可参考《中央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库〔2015〕36 号)第十条规定或者本地方一些规范性文件规定。
法律依据:《中央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库〔2015〕36号)第十条 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时,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除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要求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的证明材料;(二)中央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没有供应商质疑的说明材料;(三)评标委员会或3名以上评审专家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四、单一来源采购是先找专家论证再上网公示吗?
答:是的,先找专家出具论证意见然后在上网公示。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按照要求,“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是公示必须载明的内容。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应由相关专家出具论证意见,然后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十八条 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情形,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照本办法第四条报财政部门批准之前,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并将公示情况一并报财政部门。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当包括:(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六)公示的期限;(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监察室
采购供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