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ycfy
- 时间: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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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一)
一、参加职工医保的范围和对象?
答:单位职工: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在盐部、省属和外地驻盐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灵活就业人员: 法定劳动年龄段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二、职工医保缴费标准如何规定?
答: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按月缴纳,用人单位按照缴费工资基数的8%缴纳,在职职工按照缴费工资基数的2%缴纳,所缴纳的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缴费工资基数的0.9%按月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按规定缴费基数9%缴纳。
三、用人单位如何办理职工参保登记?
答:用人单位: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等线上渠道,或携《盐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参保登记。
四、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答:灵活就业人员通过“江苏医保云”APP、“盐城医保”微信公众号,或携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五、居民医保转换职工医保,有何优惠政策?
答:参加我市居民医保首次转换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从2018年起算每参加1年居民医保可折抵3个月职工医保参保年限。折算年限合并计入职工医保年限。
六、职工医保断缴后可以补缴吗?
答:单位职工:由用人单位依法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按月缴纳,也可预缴全年费用。在本年度内(即每年1月至12月)可以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跨年不能补缴。
七、如何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
答:单位通过税务网厅或线下网点按月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通过微信、支付宝“江苏税务缴纳”小程序或至银行柜面缴费,也可使用个人医疗账户为本人缴纳医保费。
八、医保账户是如何划分的?
答:在职职工(包括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2%计入。
退休人员:按照退休金的5.5%计入,2023年1月起,暂执行2022年退休金,待省出台政策文件后统一调整。
九、首次参保何时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答:单位职工:缴费的次日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第三个自然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十、医保断缴会产生什么影响?
答:医保断缴将无法享受医保统筹待遇,中断3个月内续保并足额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次日起恢复医保待遇,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的,需缴费后2个月恢复医保待遇享受。
十一、医保停保后个人账户还能用吗?
答:可以,医疗保险关系中断不会改变个人账户原有余额,个人账户中的剩余资金仍然可以在定点零售药店使用,但不享受医保统筹待遇。
十二、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答:参保人在新就业地参保登记后,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等线上渠道,或到就近医保经办网点申请办理,个人账户余额随实际缴费年限同步转移。
十三、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单位职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满足以上条件可申请办理医保退休手续,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保待遇,其中,累计缴费年限包含按照国家规定认可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十四、办理医保退休手续时未到达规定的年限怎么办?
答:参保人员可以继续按月缴纳至规定年限,也可以按照规定一次性缴纳至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保待遇。一次性缴费标准按照办理医保退休手续时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下限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确定。
十五、如何申请办理职工医保退休手续?
答:单位职工:用人单位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退休一件事”专区,或携《盐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退休审批材料到就近医保经办网点申请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携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的医保经办网点申请办理。
十六、如何查询参保缴费和收支明细等信息?
答:参保人员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我的盐城”APP、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网站、“盐城医保”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办理查询个人参保信息、缴费记录及使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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