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政策解答
  • 发布人:ycfy
  • 时间: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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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政策解答

一、 哪些人员可以办理异地就医?

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一)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盐城市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异地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就医,均可以刷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二、 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先备案、再选择就医地区、后持证(卡)就医”。

(一)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备案

1.认定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另外,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要提供居住证明;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要提供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具有异地居住证明材料但无法即时提供的,可通过签署个人承诺书方式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2.备案方式:参保人员可以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备案,也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江苏医保云APP、我的盐城APP、“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盐城医保”微信公众号或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备案。

(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1.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在市区三级医疗机构或县(市、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就医,因医疗条件限制,经医院办理异地就医转诊手续转市外诊冶。

2.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该类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额外提交备案材料,按照参保地的有关待遇标准,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3.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参保人员可以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备案,也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江苏医保云APP、“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盐城医保”微信公众号或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备案。

三、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享受什么待遇?

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发生的就医、购药费用,执行江苏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以下简称“医保目录及范围”),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医保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政策(以下简称“参保地政策”)。参保人员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发生的就医、购药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及范围,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政策。

(一)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异地就医医保结算待遇视同参保地就医结算待遇。

(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1.异地转诊就医人员,由市区三级医疗机构及具有省级重点专科(学科)的医疗机构(仅限省重点专科)办理市外转诊手续的,市外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比市内相应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由各县(市、区)级医疗机构办理市外转诊手续的,降低10个百分点。

2.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异地就医医保结算待遇视同参保地就医结算待遇。

3.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未经规定医疗机构办理转诊但自主备案到市外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医保住院结算比例比市内降低15个百分点;未办理任何手续人员降低20个百分点。

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普通门诊医疗待遇比本地降低10个百分点,门诊特殊病参照住院异地就医执行。

四、 参保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时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和出国、出境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报销。

参保人员因突发疾病在异地未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个人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门诊费用凭医院收费票据、门急诊费用清单、急诊病历;住院费用凭医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急诊诊断证明,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障卡等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五、 参保人如何变更有关信息?

(一)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需要变更居住地或返回参保地居住的,应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取消异地就医备案。

(二)异地转诊人员要变更就医地区的,应联系参保地办理变更新的就医地市或省份。

六、 盐城市医保经办机构异地就医业务联系方式?

您在异地就医过程中,遇到任何医疗保险政策经办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医疗保障服务热线12393,也可以向我市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来我院就诊人员可前往住院部一楼医保服务站咨询,联系电话0515-66669322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1:30周一至周五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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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市区部分转诊转院医疗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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