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2023年医学伦理暨生殖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会议
  • 发布人:A_dmin789
  • 时间: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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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2023年医学伦理暨生殖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会议

 

420日,我院成功召开2023年医学伦理暨生殖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贺成光副院长、委员会委员和2023年拟申请新技术(新项目)/限制性医疗技术项目负责人和相关课题、论文申报人共计4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委员会委员刘荣主持。

会上,委员们首先学习了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的《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学习了2016版与2023版逐条对比内容,新办法扩大了伦理审查适用范围,明确了伦理审查委员职责,强调伦理审查委员会工作独立性,优化了伦理审查规范,对研究参与者的隐私保护等做了强调。新的审查办法对伦理委员的职责、审查效率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后,委员们针对审查项目的科学性与社会价值、受试者保护、知情同意、风险与获益评估、项目实施组人员资质、隐私保护利益冲突等方面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本次会议共审查新技术(新项目)24其中限制性医疗技术项目2课题1项论文1项。最终同意24项,修改后同意1不同意1项

主任委员贺成光副院长指出,新的审查办法对委员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伦理委员会履职尽责,而且委员们要充实自己的伦理知识,要以更高的标准来审查项目。同时,伦理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要组织学习,持续提高委员审查能力,在科研、新技术、限制性医疗技术的申报书质量、知情同意书内容、研究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更加精准和规范的审查意见,真正做到保障研究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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