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盐城市医学重点人才、青年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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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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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卫科教 [2015] 7号
关于组织盐城市医学重点人才、青年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全省深入实施新一轮科教兴卫战略工程和卫生高层次人才“六个一”工程总体部署,为全面落实全市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深化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任务目标,进一步推进市县医学重点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今年我市组织新一轮医学重点人才、青年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拟选拔培养50名医学重点人才、50—100名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申报范围和原则
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中符合条件、已作为本单位或本地区重点培养对象、并已成为地区专业领域业务骨干的人员。
二、遴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治学态度严谨,医德医风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未发生重大医疗事故;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可放宽至52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业务能力
临床类医学重点人才能开展二级综合医院临床重点科室技术项目,青年人才能开展二级综合医院临床一般科室技术项目,其它类人才能开展与本专业、本岗位相适应的先进技术(由申报单位出具申报人员能够承担相应业务技术项目目录及病历号和相关证明)。
(三)学术水平(至少符合下列条件的两条)
1.市级以上医学学术团体相应专业学组委员及以上的任职;
2.近五年获得市级或以上科研课题(为项目主持人)
3.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1篇为中华级以上,含SCI收录期刊发表);
4.近五年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医学技术引进奖及以上奖项≥2项(以获奖证书为凭,且列前三完成人员);
5.近五年获得专利授权(且与医疗专业相关)
6. 近五年扎根临床一线、引进开展新技术项目,率先创新开展市内先进、填补区域空白的专业诊疗技术,获得市县或单位新技术项目表彰奖励≥2项。
三、遴选申报工作活动要求
1、医学重点人才、青年人才遴选申报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量化积分、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等程序进行。医学重点人才、青年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同步开展。凡未入选重点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经评审择优入选青年人才。
2、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成立相应工作组织,动员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申报,严格标准审核、优选推荐重点人才。上一周期重点人才及培养对象优先申报。对获得以下荣誉称号之一: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市 “111工程”卫生拔尖层次以上人员、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六大人才高峰”项目对象、省市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首席技术专家”、省市“名医生”等可直接组织申报推荐,不占申报指标;博士学历(学位)、国外留学进修工作一年以上、援疆援藏援外一年以上及业务科研成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放宽学历、职称限制,推荐申报。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医学重点人才申报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
3、各地各单位要先期组织重点人才的内部评选推荐工作,按统一评价标准,对每位申报人员进行积分评估,核实登记“医学重点人才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积分表”(附件1),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上报。
4、县(市、区)及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汇总正式申报人选、形成盐城市医学重点人才、青年人才申报审核汇总表(附件2),按时上报申报材料。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医学重点人才遴选申报材料由县(市、区)卫生局统一报送,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遴选申报材料由单位集体报送。
5、县(市、区)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按要求对申报人员填报的《盐城市医学重点人才、青年人才申报书》(附件3)进行审核、出具相关证明、签章上报。
6、医学重点人才、青年人才遴选申报材料一式3份,装订上报。相关申报书样式,至盐城市卫生局网站自行下载。申报单位科教部门要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签章、按次序装订成册,保存使用。
7、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信。申报单位对所有申报材料要严格审查,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一票否决。
8、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0日。
9、医学重点人才申报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4。
联系人:张 鹏、徐 衢、周亚君联系电话:88245455。
附件:1. 医学重点人才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积分表
2. 盐城市医学重点人才、青年人才审核汇总表
3.盐城市医学重点人才、青年人才申报书
4. 盐城市医学重点人才、青年人才申报推荐名额分配表
2015年 4 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