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分院房屋修缮等工程、室内绿化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发布人:ycfy
  • 时间:2024-03-02
  • 点击:547
  • 来源:

盐城市妇幼保健院

开发区分院房屋修缮等工程、室内绿化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盐城市妇幼保健院拟对   开发区分院房屋修缮等工程、室内绿化租赁服务   项目进行公开采购,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为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

一、采购内容

标包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预算/最高限价(万元)

工期/服务期

一标包

YFY-2024-Y018

开发区分院房屋修缮等工程

17。

其中:

(1)开发区分院房屋修缮工程11.5;

(2)病房楼卫生间护墙板工程5.5。

工期:

(1)开发区分院房屋修缮工程工期20天;

(2)病房楼卫生间护墙板工程工期30天。

二标包

YFY-2024-Y020

室内绿化租赁服务

4.7

服务期:1年

二、申请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采购活动。(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特定资格要求

一标包: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第3号公告要求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复印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扫描件,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05室)。

2、网上报名: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扫描件发送至邮箱786636283@qq.com并电话确认报名。

请具备上述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3月8日下午18点之前选择上述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在报名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发送,注意查收(不另行电话通知),报名单位根据其做好标书等待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东路31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15-66669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电话:0515-69057406、13815581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