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妇幼保健院消防维保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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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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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实施的医院维保项目,现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择优选择施工承包队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妇幼保健院消防维保项目。
2、项目地址:位于盐城市妇幼保健院内。
3、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妇幼保健院院内所有消防系统设施的维护、管理、保养和免费更换部分零配件工作,维保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系统:医院内门诊楼、住院楼以及消防联动管网等医院范围内的:(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自动喷淋给水系统;(3)楼内消火栓给水系统;(4)楼外消火栓给水系统;(5)消防泵房系统;(6)通风、机械排烟系统;(7)防火分隔系统;(8)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9)广播通信系统;(10)其他现有消防设施。招标人保留调整工作量或工作内容的权利。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工程造价约30万元。。
4、维保期限:一年。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标准:符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消火栓给水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以及其他相关的消防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确保消防设备能随时投入使用,并出具消防维保报告报消防部门备案。
7、安全目标:确保安全无事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4、招标人不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5、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报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三、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五、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于2019年11月28日18时前到江苏盐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盐城市盐南高新区青年中路59号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21楼),并领取招标文件。
六、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

招标单位(公章):盐城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袁军
联系电话:18361066960
代理机构(公章):江苏盐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伟
联系电话:18905109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