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妇幼保健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处理单位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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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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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妇幼保健院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处理单位招标公告

我院欲请专业单位提供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处理服务,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单位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废品的管理,建设节约型医院,营造卫生整洁的医院环境,需具备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对我院毓龙路院区和世纪大道院区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回收处理工作提供服务。

二、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报名单位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如下条件:

1.本项目内容在其经营许可的范围内;

2.具有环境保护部门对可回收输液瓶(袋)回收处理单位的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等资质证明;

3.具有2016年以来可回收输液瓶(袋)回收相关的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服务要求

1.投标单位免费向医院提供回收专用袋和回收记录卡;

2.投标单位指定专人和车辆定时上门回收,并在回收记录卡签字交接;

3.投标单位需免费回收玻璃瓶;

4.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回收物品的运输工具及运输安全,必须按照相关卫生法规、程序、标准对回收物品进行运输,严禁丢失、污染环境、违法转卖等。

四、报价单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报价

项目

金额(元/吨)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

各投标单位统一以人民币报价,所报价格为含税价格并包含加工、运输等所有费用。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资料

1.报名时间:2019515日至201952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妇幼保健院保健楼四楼总务科(迎宾北路64号)

3.报名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环境保护部门对可回收输液瓶(袋)回收处理单位的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等资质证明的复印件。

5)近三年内回收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6)上门回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上门回收车辆照片;

8)回收专用袋、扎带照片;

9)回收记录卡。

注: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均盖企业红章(概不退还)。递交报名资料同时交纳报名费200元、保证金500元(开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退还保证金,中标单位转为投标服务费不退),在规定时间参加开标,过期自动弃标。

六、开标时间、地点、评审方法

1.开标时间:2019521 上午10:00

2.开标地点:盐城市妇幼保健院保健楼四楼会议室(迎宾北路64号)

3.评审方法:各投标单位开标现场递交报价单+资格后审。在满足医院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高者作为最终的中标单位。

七、付款结算方式

每月凭相关票据结算付清。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薛艳天

联系电话:0515-89088208

盐城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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