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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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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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因工作需要,经院办会研究,决定招聘临床医学等专业编外合同制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见《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本科生须有学士学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应届毕业生应为国家普通计划内招收的2015届未就业的毕业生。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3月27日~3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周六下午、周日除外)。
报名地点:盐城市毓龙西路34号门诊楼六楼人事科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
每名考生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考者需携带以下原件和1份复印件:①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本科生还需要提供学位证书;②身份证以及近期小2寸照片3张;③需要提供执业资格证书的要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书,2014年考取专业技术资格的需要提供网上打印的考试成绩证明;④外省院校提供学籍证明。报名时要填写《盐城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上述材料,由人事科会同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并收取相关材料。
3、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经院办会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60%分值)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二)考试考核
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硕士研究生岗位采用面试方式,本科以下岗位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二种方式。
1、笔试
应聘人员参加专业理论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1:3比例则取全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60%分值)以上方可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1、体检
硕士研究生按照面试100%,本科及以下毕业生(不含护理、助产专业)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护理、助产专业按照笔试(含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占60%和面试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并依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时,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如因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公示
招聘结果在市妇幼保健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天,接受社会监督。
3、办理就业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就业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如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未能取得相关从业资格则予以解聘。
四、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毕业生的录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的处理。
咨询电话:市妇保院0515—88282075,监督电话:市卫生局0515—88336054。
附:
1、 盐城市妇幼保健院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
2、 盐城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
盐城市妇幼保健院
2015年3月16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