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盐城落地执行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 发布人:A_dmin789
  • 时间: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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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日起,盐城正式执行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此次调整共计111种药品新增进入目录,3种药品被调出目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2967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中药饮片未作调整,仍为892种。

此次调整后,新冠治疗药、抗肿瘤药、慢性病治疗用药、罕见病治疗用药、儿童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01目录药品提质升级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主要面向5年内新上市或修改说明书的药品、新冠感染治疗用药、国家基本药物、罕见病用药等。

创新药快速惠及患者,奥雷巴替尼等20个国产重大创新药品谈判成功;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等2个新冠治疗用药,以及7个罕见病用药、22个儿童用药等被成功纳入目录;

在肺癌领域,此次不仅新增了洛拉替尼、赛沃替尼等疗效显著的新药,原目录内的恩沙替尼、塞瑞替尼等药品价格也显著下降;

在糖尿病领域,新增的德谷胰岛素利拉鲁肽是国内首个胰岛素和GLP-1的复方制剂,大大提高了患者的依从性;

在罕见病领域,新增了治疗多发性硬化的富马酸二甲酯、治疗肺动脉高压的曲前列尼尔、治疗视神经脊髓炎的伊奈利珠单抗等药物,医生和患者有了更多临床选择。

此次将注射用利培酮微球、林旦乳膏、莲必治注射液3种药品调出目录均为被药监部门注销文号的品种,实现了目录药品的提质升级。

02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

叠加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双重减负效应。通过谈判准入等方式大幅降低新准入目录药品的价格,108个目录外新增的谈判或竞价药品价格降幅达60.1%,使得患者负担明显减轻、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显著提高。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及时将2022年国家谈判新增的100个国谈药(含竞价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其中34个国谈药纳入双通道单独支付。参保人员使用单独支付药品发生的合规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直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为 70%、60%。非单独支付药品提供“双通道”供应保障,执行乙类药品政策,新增谈判药品个人先自付比例全市统一,最高不超过30%。

03提升国谈药品可及性

进一步压实定点医疗机构保供责任,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临床用药需求,自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公布后1个月内,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目录范围,做到“应采尽采”“应配尽配”,落实合理用药及配备使用的主体责任。

2021年我市出台了国谈药品“双通道”管理政策,建立市县两级服务网络,在支持定点医疗机构做好药品配备的基础上,指导定点零售药店合理配备国谈药品,实行与定点医疗机构统一的报销政策,实现谈判药品“买得到、用得上、能报销”的目标。目前我市已有国谈药定点医疗机构41家、定点零售药店60家,药品可及性得到了有效提升,目录落地“最后一公里”的难题正在逐步破解。

 

一、《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2022年版)》(20230227)西药.xlsx